双鸭山市友谊县人民法院位于双鸭山市友谊县,辖11个乡镇(街道),辖区面积1888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
友谊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85年5月。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内设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下设庆丰人民法庭、兴隆人民法庭。
友谊县人民法院现有人员39名。其中:法官13人,平均年龄44岁,司法警察6人,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3%;其他工作人员20人,平均年龄32岁,本科以上学历占100%。
多年来,友谊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与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心,以创新管理为手段,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近年来,先后被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有多名同志被授予省、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友谊法院正以崭新的姿态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为友谊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