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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友谊法院院领导审判团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08 10:51:56


    5月7日下午,友谊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邀请县政府物业办代表、社区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共43人走进法院,参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国峰对大家一直以来支持友谊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座谈会上,孙国峰向物业代表及业主代表讲解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并详细解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正确维权。帮助物业公司及业主明确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明确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应尽到的责任和义务,也向县政府物业办代表、社区代表明确了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的义务,以及讲解如何协调处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纠纷问题。

    会上各方代表积极发言,提出了8条问题,现场解答问题7条,县法院就未能现场解答的问题及各方提出的建议收集整理,归纳记录,在近期内逐项落实。友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帮助规范物业服务行业行为,引导业主理性维权,做好诉前预防工作,将大批物业纠纷解决在诉前,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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