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友谊法院通过网络QQ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达成协议,被告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原告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夫妻共同房产一处归女儿所有。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十几年来,感情不和经常吵架,以至原告2013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在本院送达诉讼材料时发现,被告已经离开本地,去往外地工作。考虑到原告、被告的实际情况,如果强行让被告回来出庭应诉,往返费用较高,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在征求原告、被告意见后,决定通过网络QQ视频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当日,承办法官先与被告进行贴心沟通,然后通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原告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夫妻共同房产一处归子女所有。
至此,这起看似简单而实不平常的离婚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了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付出了很多心血,做了大量的案外工作,这也是友谊法院法官们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