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性教育培育基层法官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国法官指明了工作方向。在全体基层法官中全面树立和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他们通过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打造和谐,促进发展,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面。
一、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成为基层法官职业品质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概括了新形势下人民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历史传承,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当代司法理念的根本核心,又体现了历史文化的传承。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对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起着关键作用。基层法院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线,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基层法官是公正廉洁司法的主体,直接参与和推动司法为民的各项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成为基层法官的职业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我国法官的职业品质的锻造,使全体法官获得、增强和提升自身的职业品质,以从思想、言谈、举止等方面都与法官这一崇高的职业相称。事实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既是当前基层法官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又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法官内心确信的需要。
二、以党性修养培养基层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路径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审判机关,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者,同时又是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官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司法行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人民性的认识。因此,加强党性修养,是人民法官的必修课。
党性修养就是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一个人的党性是客观的但不是自发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党员法官在增强党性、保持同党的深厚感情以及世界观的改造上存在模糊认识,一些法官对党的宗旨出现认识上的错误,在实践中偏离了政治方向;有的法官认为,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而忽视党的理论学习,消极应付,不求甚解;有的法官不坚持工作原则,在各种非法的利益面前立场不坚定,同群众的感情疏远,不会甚至不愿做群众工作,影响党群关系等等。法院队伍中存在这些现象,都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加强法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法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目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换言之,加强党性修养,是人民法官提高自身素质、锻造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方法。
(一)加强学习,在学习中增强党性修养。根据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组织广大干警系统学习领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紧密结合国情、社情、民情,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系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认识,保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全体干警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关于法院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加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促进学习和运用的统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系统学习有关党的理论知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提升政治素养。
(二)加强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党性修养。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刘少奇曾经指出,共产党员的修养是革命的修养,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革命实践。法官要主动到审判的第一线、到人民群众中间、到矛盾突出的地方,谁能安心扎根于基层,在工作的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谁就能不断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谁能和人民群众走在一起,同甘共苦,谁就能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谁善于在矛盾突出的地方,积极解决这些矛盾,谁就能担当审判的重任。
(三)加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努力培养法院和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系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以正确的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自觉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准确把握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原则要求,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四)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全院党员干警中大兴学习之风,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干警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组织党员干警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五)加强党员意识教育。把学习党章、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党员意识,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树立强烈的模范带头意识,工作带头、冲锋在前、吃苦在前,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