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营造优良法治环境。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3月26日上午9时,友谊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人民陪审员及被告人家属应邀参加,全程进行庭审直播。
自2014年6月以来,以被告人董某某为首,与被告人张某、李某某、姜某、杨某某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等手段共同实施7起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在本区域内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友谊县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董某某为首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所犯罪行依法做出判决。
友谊县人民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友谊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友谊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立了以院长、副院长、庭长为成员的审判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审理,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平安友谊和谐稳定,净化社会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彰显了法律权威,为友谊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