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20 15:24:16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12月20日,友谊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首例涉恶案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新闻记者和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参加旁听。
2018年2月,以赵某某为首的张某某、项某某等4名罪犯以阻止受害人郭某某上访为由对其进行恐吓和殴打,造成受害人郭某某轻微伤。另查明,罪犯项某、张某某和张某2017年以来有分有合多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本地区的社会生活秩序。
此次公开宣判,为全省法院第三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此案件也敲响了友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锤,有力震慑了各类涉黑涉恶违反犯罪行为。友谊法院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绝不手软,用实际行动,维护友谊社会的和谐稳定,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