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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法院“四个强化” 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2-08-23 15:02:35


友谊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管理创新为动力,结合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四个强化”,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计划指导,预判案件升降态势,促进均衡结案。该院要求各业务庭提前预判本部门的案件升降态势,早部署、早准备,统筹安排全年的办案计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月度、季度办案任务,以实现全年均衡结案。

二是强化细节规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规范庭审细节,从庭审秩序、法官着装、文明用语、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严格规范庭审活动。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要经过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的严格审查,最大限度减少文书瑕疵,提升文书质量。同时判前为当事人耐心释法,判后认真解疑,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化解。

三是强化指导协调。每月召开一次由院长、分管院长、审管办、立案庭负责人参加的案件质量管理分析会,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及时召开改判、发回案件分析会,对改判、发回案件要求庭长、承办人讲明原因,分管院长检讨责任,由参会人员“集体把脉”、“共同会诊”,确保各项办案指标有效提升。

四是强化评查机制。认真落实“三级评查”制度,一级评查是庭室自查。各业务庭和承办法官对审执结的案件进行自查和交换检查,及时补正纠正问题;二级评查是审判监督庭评查。审判监督庭对报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逐案评分,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纠正;针对重大或普遍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总结;三级评查是质评小组抽查。

责任编辑: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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