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四时在友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诉被告李连清、刘桂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10-19 16:33:36
责任编辑: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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