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在友谊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诉被告姜万宝、高云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10-19 16:33:02
责任编辑: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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