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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友谊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04-21 14:26:44



    4月9日,友谊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欣主持新闻发布会,综合审判庭庭长史美玉通报具体工作情况,并发布一起典型案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6年以来,友谊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聚焦审判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化解民商事纠纷,为友谊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6年第一季度,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5件、旧存53件,审结132件,结案率64.46%,调撤率54.3%,上诉率6.87%,平均结案用时48天。案由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与群众生活、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领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的工作思路,把“如我在诉”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民生保障与市场秩序维护,精准审理涉民生、涉企纠纷,以公正裁判明确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二是强化审判质效管控,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提升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质效,切实解“法结”化“心结”。三是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友谊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典型案例通报

    (一)案情回顾:线路故障致邻里受损

    2025年4月20日,友谊县居民徐某居住平房北侧檐下,由电表接入某平房的铜线因电器线路故障,引燃保温板、木板等可燃物,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邻居刘某房屋及屋内财产不同程度受损。

    2025年5月16日,当地消防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起火点位于案涉平房阳光房处北侧檐下,起火原因系电器线路故障引发,且该线路由被告徐某实际使用管理,火灾责任认定清晰明确。

    事故发生后,刘某为尽快恢复居住条件,自行对房屋进行维修:安装墙板花费3500元,支付人工费2360元,维修房顶支出3300元,购买电器费用480元,各项损失合计9640元。就赔偿事宜,刘某与徐某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刘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徐某赔偿全部损失。

    (二)调解曲折:抽丝剥茧终达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若简单下判,极易激化矛盾,影响双方后续生活。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原告刘某急于挽回损失,坚持按实际支出全额索赔;被告徐某则对部分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存疑,认为部分项目定价偏高,不愿全额赔偿,调解沟通一度停滞。

    为打破僵局,法官秉持“实事求是、依法调解”原则,多措并举推进化解。一方面,多次实地踏查火灾现场,对照消防认定结论,逐一核实房屋维修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避免无依据索赔;另一方面,拆分争议焦点,先围绕线路使用责任、财产损失认定标准等核心问题释法明理,耐心向双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被告的赔偿责任边界。

    同时,法官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诉求。对原告,安抚其焦急情绪,说明邻里和谐的重要性,引导其理性看待费用争议;对被告,客观分析火灾造成的实际损失,强调依法承担责任的必要性,打消其侥幸心理。经过多轮次、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徐某当庭足额支付6000元赔偿款,刘某收到款项后当庭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案件启示:依法维权与邻里和谐兼顾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法官通过耐心、专业的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双方的经济赔偿争议,更维护了邻里间的和谐关系。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日常居住中需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违规接线等问题引发安全事故;若不幸发生类似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必要时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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