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友谊县人民法院以“法治护航消费 司法守护权益”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干警在步行街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网购纠纷、预付卡陷阱、老年消费陷阱、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讲解维权流程、证据留存与索赔途径,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同时,干警走进沿街商户,开展“法治体检”,向经营者宣讲诚信经营义务与法律责任,提示产品质量、广告宣传、售后保障等法律风险,倡导商家守法经营、拒绝假冒伪劣,共同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此次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维权方法讲到群众心里,有效提升了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理念。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消费维权普法,以公正司法守护民生福祉,以法治力量护航品质消费,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为友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