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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照我心·勤廉解分争】银发力量显担当 矛盾化解新“枫”景——庆丰法庭退休法官调解室:化解纠纷的“暖心驿站”

发布时间:2025-10-11 09:20:57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成立“退休法官调解室”,邀请经验丰富、群众信赖的退休老法官重返“一线”,运用其专业知识和调解智慧,成功调处大量矛盾纠纷,取得显著成效。

    一、 专业优势赋能,搭建诉调对接新平台

    “退休法官调解室”的成立,是庆丰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助力实现“源头预防为先、非诉讼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的分级治理目标。

    退休法官王永新数十载的审判生涯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熟知社情民意,兼具法律权威与人格魅力。在入驻法庭后,他专门负责调解诸如物业合同、邻里关系、家事纠纷等常见涉民生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免费、高效、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新渠道。通过“先行调解”模式,不仅减轻了群众的诉累,而且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缓解了法庭的办案压力。

    二、 典型案例解析,看老法官“巧断家务事”

    近日,该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典型的群体性物业费拖欠纠纷。在友谊县某小区,因绝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而导致长期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准备将业主批量起诉至法庭。

    退休法官王永新接手该起纠纷时,并未简单就案论案,而是分别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业主代表进行多轮“背对背”沟通。通过沟通,王法官了解到业主拒缴费用的根源在于认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如楼道清扫不及时、部分设施维修拖延等问题。而物业公司则强调,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运营成本高、收费率低才导致服务提升困难。

    摸清症结后,王法官组织了一场“面对面”调解会。一方面,他从法律角度向业主释明,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单纯以服务瑕疵为由,拒缴全部费用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积极地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另一方面,他也严肃指出物业公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切实履行合同约定,提升服务质量和沟通效率。

    经过王法官情、理、法、建相结合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对既往欠费给予相应比例的减免优惠,涉案业主同意一次性结清减免后的欠款。最后,这起可能引发数十起诉讼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三、 数据彰显成效,固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自“退休法官调解室”成立以来,其成效可通过一系列数据得到直观体现:

    · 调解案件总量: 截至2025年9月12日,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纠纷46件。

    · 成功调解率: 其中成功调解37件,调解成功率达:80.43%。

    · 物业纠纷成效: 在成功调解的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占比91.3%,共计42件。

    · 源头治理效果: 通过调解室的诉前分流,庆丰人民法庭同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数量同比下降了86.39%,有效实现了“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

    “退休法官调解室”的成功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生动诠释。它不仅仅是一个调解场所,更是一个凝聚法治智慧、传递司法温情的暖心驿站。老法官们用丰富的经验、中立的态度和为民的情怀,在法、理、情之间,巧妙地寻求最佳平衡点,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未来,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将继续深化和完善这一机制,进一步发挥退休法官的独特优势,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的深度与广度,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和谐、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贡献更多力量,努力绘就基层诉源治理的美丽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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