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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照我心·勤廉解分争】党建引领审判 以调止争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5-04-08 15:43:41



    为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实现了当事人的当庭履行,以实际行动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     2022年春,被告刘某雇佣原告李某为其烘干塔安装电柜,双方约定安装电柜费5000元,在李某完成安装,电柜正常运行后再进行结算。2022年秋,原告李某向被告刘某索要安装费,但被告刘某以其中一个电机未正确安装导致其损失拒绝给付。原告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讼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综合分析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庭前电话中的陈述,迅速找准争议焦点,并以电话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原告李某认为其只负责安装电柜,只要电柜可以使用即可,至于烘干设备正转还是反转是调试的问题,应由用户自己调试,与其无关,而被告刘某则控诉原告李某未按照约定将设备调试完成,因此对其造成的损失准备提起反诉。考虑到被告提起反诉后,案件审理周期会变长,且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会加深,承办法官沉下心来,进一步分析证据材料,思考最佳调解切入点。     

    承办法官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通过“背对背”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一方面,引导原告李某在合理范围内确定诉求,提醒其要考虑诉讼时间和成本以及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另一方面,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刘某阐明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尽早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原告李某同意被告刘某扣除一部分费用,被告刘某同意当场向李某转账给付安装费3000元,该起承揽合同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依法裁判是法院审理的重点,案结事了人和更是司法工作的追求。友谊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继续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切入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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