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法官,老妈突然生病倒下了,家里没人照顾,下午的庭审我可能无法参加了”距离开庭还有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原告程某突然打电话说道。
“我是推了其他案件的庭审从外地赶过来的,既然原告无法参加庭审,那他就应该自己承担不利后果”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
“被告这边是否同意跟我们去原告家里开庭,如果今天因原告不能出庭就给按照撤诉处理了,非但案件没有实质性的解决,后续原告再次进行诉讼,还给你们双方都增加了诉累”。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百姓家!
“武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我真没想到你们能够上门来开庭,你真是为百姓办事儿的好法官呀”。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正值农历蛇年伊始。友谊法院庆丰人民法庭近日在友谊镇程某家中,就着一张圆桌、四把椅子、一台电脑公开审理了原告程某与被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简要案情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纠纷。2023年,原告程某驾驶摩托车与案外人驾驶的货车相撞,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案外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程某住院治疗半个月。案外人驾驶的货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程某出院后,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偿了程某因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6万余元,并协商后续治疗费待实际产生时另行给付。后2024年程某因取出钢板住院治疗9天,出院医嘱表明程某需静养30日,程某现诉至法院主张其误工费及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合计6000余元。
实质解纷、释法析理
此案是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衍生出来的另一起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上一起案件的全部卷宗,经与双方沟通后,了解到该案事实方面并无争议,仅是赔偿数额意见不一致,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因庭前保险公司无法确认诉讼代理人,无法进行调解,在庭审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展了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之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保险公司什么时间能将赔偿款打到原告账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问道。
“因为报批需要时间,五到十个工作日肯定到账”保险公司表示。
经回访,保险公司已经将赔偿款按照调解协议的数额全部打入了原告的账户内,案件至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车轮滚滚向前走,我们的时代在进步,科技的快速发展不断赋予审判执行工作新的工作模式,但“巡回审判”作为“马锡武审判方式”的重要内容,其生命力历久弥新。一场巡回审判的意义不仅是办案地点的改变,更饱含着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极致追求,让“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扎实地书写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巡回审判力度,真正“走出去”,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继续谱写新时代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