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法律适用,切实提高家事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2月13日,友谊县人民法院通过“友法微课堂”组织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召开专题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史美玉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带领大家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二)》的制定背景、指导思想,从条文内容到条文主旨,再到理解与适用逐一进行剖析,并对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归属、夫妻基于婚姻给予房产的认定、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同居财产分割、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社会关注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并结合案例进行了重点讲解。
培训过程中,大家结合家事审判实践展开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学习活动氛围热烈。此次学习使大家对该解释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家事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加精准把握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法院将紧跟立法变化,及时深入学习研究,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和裁判规则,切实做到学深、学细、学透、学全、学准;深入领会立法精神,统一法律适用,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促进家事审判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切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