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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召开2024年前三季度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10-14 16:07:56


    9月25日,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召开2024年前三季度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友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欣作新闻发布。     

    发布会上,通报了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2024年前三季度审判工作情况。前三季度,庆丰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01件,审结85件,其中包含破产申请案件2件、破产重整案件1件。已结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2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40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6件、以驳回起诉方式结案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4%,案件调解率47.0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案件流程信息对当事人公开率达到100%,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案由主要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等。     

    庆丰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简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明晰请求权基础,理清法律关系性质,深入调查研究,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报请四类案件监管、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合理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正当性原理,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协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重视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庆丰人民法庭将一如既往的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将“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牢记在心,不断提高审判水平,持续提升司法为民本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典型案例:

    近日,庆丰人民法庭来到当事人家里上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最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调解协议顺利达成,案件圆满完成。

    告王某与被告陈某分别丧偶后,于2006年11月21日在友谊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重新组建家庭,婚后夫妻感情尚可,经过十多年的生活,原告与被告之间年纪越来越大,原告身体多病,无法相互照顾,因家庭琐事和生活矛盾日益上升,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考虑到原、被告均系以八十岁以上老年人,友谊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前往原告王某家中,发现王某身体十分虚弱,在床上无法行动,目前正由其子女进行照顾,办案法官了解到其想要离婚的强烈意愿后,在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原告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从原告家出来后,办案人员多次进村寻找被告未果,经过多方打听取得了被告的住址后,迅速前往被告陈某家中,陈某在得知来意后哭着向法官表明“我俩年纪太大了,没有办法照顾彼此了”,承办法官在确定了双方的真实想法后进行了调解,陈某表示其同意王某的离婚请求,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婚姻是情感的纽带。婚姻家庭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离婚案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该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未能妥善处理当事人纷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预埋新的祸患。只有躬下身子,解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才能真正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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