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涉及司法鉴定案件中存在当事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公信力相对较低导致对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以及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等问题,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大力推行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兴隆法庭已开展诉前委托鉴定9件,涉及鉴定的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75天缩短至19天,有效地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通过运用诉前司法鉴定形成的明确鉴定意见为案件关键争议焦点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参考,有助于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对纠纷处理结果形成合理心理预期,促进当事人诉前达成和解意向,止争于诉前。若调解无效转入诉讼程序,也可通过诉前鉴定意见固定无争议事实,破解了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影响审限等问题,为后续诉讼案件的精准审理奠定基础,进而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下一步,友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探索更优质、更快捷、更便利的诉讼服务新举措,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及。
法官提示
一、诉前鉴定由谁申请?
当事人共同申请,或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后由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
二、适用诉前鉴定的案件范围?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5.劳务合同纠纷;
6.产品责任纠纷;
7.买卖合同纠纷;
8.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9.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
三、适用诉前鉴定的条件?
1.申请人是与所涉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具体的鉴定请求、事实、理由;
3.提交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4.案件适宜委托诉前鉴定。
四、如何申请诉前鉴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应当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材料,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住所地等身份信息、申请鉴定事项、事实与理由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五、诉前鉴定的效力?
不用担心!诉前调解不成功的,诉前鉴定意见书将作为立案材料一并移送审判庭,其鉴定意见与诉中鉴定意见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