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召开2023年前三季度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友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欣做新闻发布。
发布会上,通报了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人民法庭2023年1-9月审判工作情况。2023年1-9月,庆丰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15件,审结94件,其中包含涉人数众多的集体诉讼案件4件,涉台纠纷案件1件,涉聋哑人纠纷案件1件。已结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16件,以调解方式结案41件,以撤诉方式结案29件,以驳回起诉方式结案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8.9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案件流程信息对当事人公开率达到100%,无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案由主要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等。
庆丰人民法庭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原则,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增强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承载力和执行力。2023年1-9月,庆丰人民法庭已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60%。
典型案例:2022年5月,友谊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蔡某某(台湾居民)于2018年6月20日在黑龙江省民政厅处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后因海峡两岸的特殊原因,自2020年11月4日起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无法共同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鉴于本案被告系台湾居民,考虑到海峡两岸的特殊因素,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法庭在收到案件后立即汇报市中院,及时与市台办取得联系。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本案被告蔡某某后,确定通过电子送达、音视频调解的方式开展线上调解,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解纷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承办法官、中院立案庭、市台办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当场出具调解书。刘某与蔡某某的经历是我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的一个缩影。现两级法院已实现“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全覆盖,着力汇聚各界社会力量,推动涉台纠纷调解专业化,为台胞、台企以及涉台机构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庆丰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贯彻“四化四解四到位”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持续推动“枫桥经验”落地开花,打造特色法庭、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