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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5-15 09:35:08






    近日,友谊县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部分赔偿款项,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情况:

    2023年2月14日,孙某在友谊县名兴公路上被冯某驾驶的车辆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孙某受伤入院治疗36天,孙某共支付医疗费4.66万元,现仍在家中需要护理。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兴隆法庭审判团队了解基本案情后,法庭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参与引导孙某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高效化解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当即联系友谊县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其调解双方纠纷,调解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全面深入进行沟通,促使冯某主动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孙某和冯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冯某三日内向申请人孙某给付各项赔偿金7.5万元。

    当日,双方当事人依据人民调解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友谊县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遂当场立案,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同时,承办法官向冯某送达了《自动履行指引及拒不履行后果告知书》,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冯某听后,当场向孙某交付4.6万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高效办案,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诉前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等独特优势,友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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