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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调解暖人心 法院倾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4-18 10:28:13



    近日,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已调解并履行完毕。当事人送来锦旗,对兴隆人民法庭耐心调解、督促履行表示感谢。

                                             简要案情

    2021年被告王某在原告李某处赊购猪饲料,共产生饲料款62 300.00元,被告给付20 000.00元,其余欠款一直未给付。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出具欠条一份,明确送货时间、数量、品种、单价。此款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讨,被告王某仍未偿还,无奈之下,原告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讼至法院。

    友谊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在深入研究案情来龙去脉,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偿还款项和利息金额等争议焦点进行调解,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分析法理、权衡利弊,引导其解决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确认被告王某给付原告李某饲料款 42 300.00元,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三日后,被告王某将所欠原告李某的饲料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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