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 12月29日召开的友谊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友谊法院院长袁春友提请任命的29名人民陪审员全票通过任命。至此,该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41名,提前完成最高院确立的“倍增计划”。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今年11月份,该院启动“倍增计划”,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政工科,具体负责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评、奖励以及联系协调等工作;二是规范增选程序。制定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方案,完善选任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推荐的候选人和申请报名的个人,会同县司法局认真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实行优中选优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三是拓展增选渠道。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名额、工作程序、报名方法等,鼓励个人自愿报名;同时加强与县人大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确保挑选出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四是严把审查关。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五是公开选任过程。整个选任工作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经过严格考察最终确定提请任命的29名人选中,人员涉及政府、教育、文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既有基层工作丰富、擅长民事调解工作的社区干部,也有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人大代表等,实现了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